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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发展引导基金支持的对象为南昌市财政征管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的领域主要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传统产业、未来先导产业,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发展产业和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重点支持方向为汽车及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包括国家03专项产业和VR/AR产业)、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航空装备、绿色食品、纺织服装、新材料、机电制造等技术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申报企业为南昌市财政征管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优先支持省科技厅认定的独角兽、瞪羚企业及其培育企业。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产品;拥有自主研发技术团队或产学研合作团队;资产和股权结构清晰,具备研发投入保障和债务偿还能力;具备实施项目管理的制度及能力。
3、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原则上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总额的2%(以统计部门数据或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额为依据),申请引导基金的额度不得低于上年度的研发投入资金。
4、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5、企业在“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不得为红色警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