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更新南昌市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评委会评委库的通知
洪人社发〔2020〕78号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驻昌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优化提升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工作实际,决定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和更新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章程》(赣人发〔2002〕11号)和《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赣人社发〔2011〕37号)等有关规定,各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拟入库评委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2.在职且具有本专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熟悉职称政策和评审标准,学术造诣深,实践经验丰富,专业水平较高,熟悉本专业的最新技术现状和理论研究动态,是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内公认的专业技术骨干,在同行专家中有一定影响和威望。
3.高层次专技人才评委库、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库入库评委须担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库入库评委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部分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也可入库,但不得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4.拟入库评委的年龄在55周岁以下(原则上45岁以下成员不少于三分之一),身体健康,服从评审委员会的管理,能够按时参加市人社局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评审活动。
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只担任一个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同一单位相同专业(学科)的专业技术人员入选评委库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
二、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驻昌央企、省属企事业单位,南昌市各企事业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申报,并填写《南昌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委员库成员遴选审批表》(附件1)或《南昌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评委会委员库成员遴选审批表》(附件2)。
2.单位审核。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向主管部门推荐符合遴选入库人选。
3.组织推荐。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对单位推荐遴选入库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并向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推荐符合遴选入库人选。同时,将推荐报告、《南昌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遴选委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南昌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评委会遴选委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及“附件1”、“附件2”统一报送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4.遴选入库。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汇同有关部门对拟入库人选进行综合审查,确定入库评委。
三、有关要求
1.评委入库遴选是职称评审、高层次专技人才评选工作的基础,关系职称评审和高层次专技人才评选的质量,关系参评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要求做好专家评委入库遴选工作。
2.各单位要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认真审查,慎重遴选,切实把关,保证推荐人选的质量,切实将专业技术水平高、业绩突出、原则性强的专家推荐出来。卫生系统中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科室主任,教育系统中的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洪城学师”及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的学科带头人等原则上均应推荐入库。
3.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推荐报告、附件1、附件2(纸质版)、附件3、附件4(电子版)报送至南昌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人:陈建强;联系电话:0791-83989196;邮箱:ncszgb@163.com)。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0日
附件1.南昌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委员库成员遴选审批表
附件2.南昌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评委会委员库成员遴选
附件3.南昌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遴选委员信息汇总表
附件4.南昌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评审委员会遴选委员信息汇总表
2020-03-23